煤礦用挖掘式裝載機,挖掘機械是用鏟斗挖掘高于或低于承機面的物料,并裝入運輸車輛或卸至堆料場的土方機械。
挖掘的物料主要是土壤、煤、泥沙及經過預松后的巖石和礦石。挖掘機械分為單斗挖掘機和多斗挖掘機兩類。
一般工程中約60%的土方量、露天礦山90%的剝離量和采掘量是用挖掘機械完成的。挖掘機械分為單斗挖掘機和多斗挖掘機兩類,單斗挖掘機的作業是周期性的,多斗挖掘機的作業是連續性的。
早的挖掘機是以人力或畜力為動力,用于挖深河底的浚泥船,鏟斗容量一般不超過0.2~O.3米3;1833~1836年,美國人奧蒂斯設計和制造了一臺蒸汽機驅動、鐵木混合結構、半回轉、軌行式的單斗挖掘機,生產率為35米3/時,但由于經濟性差沒有應用。70年代經過改進的蒸汽鏟正式生產并應用于露天礦剝離。1880年又出現了一批以拖拉機為底盤的半回轉式蒸汽鏟。
20世紀初至40年代末,挖掘機進入動力和行走裝置多樣化的階段。1910年,出現了一臺電機驅動的單斗挖掘機;1912年出現了汽油機和煤油機驅動的全回轉式單斗挖掘機;1916年出產了柴油發電機驅動的單斗挖掘機;1924年柴油機直接驅動開始用于單斗挖掘機上;履帶式行走裝置于1910年開始采用。輪胎式行走裝置隨著汽車工業的發展,廣泛用于小型挖掘機。30年代,出現了步行行走裝置;50年代中期,德國和法國相繼研制出全回轉式液壓挖掘機,從此挖掘機的發展進入一個新階段。
多斗挖掘機也有100多年的歷史。法國于1860年生產了世界上早的、結構比較成熟的多斗挖掘機,用于蘇伊士運河開挖工程。1889年,美國生產的多斗挖溝機可挖寬0.29米、深1.4米的溝渠。19世紀末,斗輪挖掘機在德國褐煤采掘中得到廣泛應用,至1958年,每個鏟斗容量已達3600升。1977年,聯邦德國制造了世界上大的斗輪挖掘機,其生產率為24萬米3/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