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事項
1、用戶須熟悉說明書,嚴格按照說明書進行作用操作、維護保養。不按說明書要求進行違章操作、使用維護,造成車損或人員傷害,由用戶自已負責。
2、煤礦用挖掘式裝載機本車須有專人操作,非操作人員不準亂開、亂動。非工作時間挖斗應落地,嚴禁懸空停放。
3、作業前須檢查三相電源是否均衡,各相電壓應指示正常(380V),嚴禁缺相啟動電機。
4、作業前須經空載運轉和無負荷操作,待油溫不低于20℃時方可進行作業,若油溫高于80℃時應排查原因。
5、操作者應熟記每一手柄的動作,要達到憑手感操縱,視線應集中在扒斗上。扳動手柄時,動作要平穩,以免造成液壓沖擊,損壞元件及結構件。
6、在作業或調試時,在鏟斗所及范圍內嚴禁站人,禁止接觸轉動部位。出現故障或有異常雜音,應立即停車檢查,并切斷總電源。
7、嚴禁私自調整安全閥壓力,以免損壞液壓元件或影響性能,如私自調整工作壓力屬違章操作行為。
8、操縱手柄卡滯時,不得硬行操作,應進行檢查排除卡滯現象。
9、液壓系統在不同的季節應使用相應型號的液壓油;液壓油應定期更換,200小時進行更換,以后每1000小時更換一次。
10、后橋應定期更換齒輪油,50小時進行更換,以后每500小時更換一次。
11、特別注意:在輸送架升起,人在輸送架下進行維修作業時,須在輸送架下有可靠的安全支撐,以防輸送架突然落下傷人。
12、對電源的安全要求:電源接入,要防止漏電造成對人的傷害。
13、特別注意:后橋與減速箱之間傳動軸上聯接軸套的固定位置的狀態,在需要外力拖動本機時,須脫開聯接軸套;在本機進行作業時,須使聯接軸套復位,擰緊緊固螺絲使其固定。
14、井下使用時應配備便攜式甲烷報警儀。
15、在上坡(下坡)工作(行走)時,換檔需在靜止狀態下進行,將輪胎(或前面)墊枕木以防滑移發生安全事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