礦用挖掘式裝載機主要用于空間狹窄的洞采作業的磷礦、鐵礦、銅礦、金礦、銀礦、鉛鋅礦、煤礦巷道等各種礦山、水電、隧道工程的碎石土料采集及輸送施工裝車。它是由機械手與輸送機相接合,扒渣和輸送裝車功能合二為一,采用電動全液壓控制系統的生產裝置,具有安全環保、能耗小、效率高的特點。是礦山企業必不可少的先進的采礦設備,是人工和其它機械的替代產品。
礦用挖掘式裝載機使用環境條件:
1)巷道坡度不大于15°;
2)巷道環境溫度為﹣5℃~+40℃,相對濕度不大于90%(溫度為25℃時);
3)使用地點海拔不超過1000m,在海拔超過1000m的高原環境下使用時,應根據情況采取必要的措施或進行特殊設計;
4)所裝載的礦巖塊度大不超過400mm;
5)電壓極限偏差為±5%。交流頻率偏差為±1%;
6)裝載機工作時周圍的煤塵、甲烷爆炸性氣體含量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安全含量。
礦用挖掘式裝載機主要由行駛、挖掘、輸送三大機構及液壓、電氣二大系統組成。通過各部分的協調和配合,由液壓、電氣執行元件和機械傳動機構實現所規定的動作,完成各作業過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