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總體結構及工作原理、工作性能
礦用挖掘式裝載機主要由行駛、挖掘、輸送三大機構及液壓、電氣二大系統組成。通過各部分的協調和配合,由液壓、電氣執行元件和機械傳動機構實現所規定的動作,完成各作業過程。
煤礦用挖掘式裝載機本機集液壓行走,挖掘采集,輸送,裝車四種性能。其中液壓行走功能是通過液壓馬達驅動前后車輪,液壓馬達具有前行、后退、自動剎車三種性能;四輪驅動具有著地力,推動力強等特點,挖掘采集功能由機械手完成,機械手具有挖掘、伸臂、裝料,卸料性能,大臂可上升、下降,左右回轉,挖掘采集的操縱由全液壓控制,由六個操作手柄控制,每個手柄控制二個動作,共十二個動作。輸送,裝車性能由輸送機系統完成,其輸送架由液壓缸控制升降,輸送架下降時可將前輪支起,同時輸送架前接料口與礦石接觸面更緊密,工作時穩定性更強,同時可以集合散料,平整場地。傳送帶寬度為650mm,傳送速度約為5m/秒,傳送帶由液壓馬達帶動滾筒、使傳送機性能更穩定,使用壽命更長。
整車液壓系統由一臺15kw電機為動力帶動二聯高壓齒輪泵,液壓油通過齒輪泵分別輸入壹臺多路換向閥內,通過操作手柄實現對各液壓裝置的控制。
整車電器系統采用礦用隔爆型電磁起動器,實現對電機的控制,確保人身和設備安全。
該機動力源為外部引入的工頻660(380)V三相交流電源,整機采用一臺15kw電機,驅動滾筒采用液壓驅動,操作方面只需一人。